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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迪士尼回应禁止自带饮食 上海迪士尼不让带食物

发布时间:2022-08-06 14:12 去旅行 作者:爱上去旅行
关于上海迪士尼回应禁止自带饮食的问题,下面有几个最新上海迪士尼不让带食物的观点,这里爱上旅行希望能帮您找到想要的上海迪士尼回应禁止自带饮食答案。来源 / 中国青年报、人民网继2018年3月上海迪士尼乐园因“1.4米儿童票不合理”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刘德敏告了之后,今年3月,上海迪士尼乐园又再次因为“禁止自带饮食”被华东政法大学大三学生小王告上了法庭。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日前从上海市浦东新...

关于上海迪士尼回应禁止自带饮食的问题,下面有几个最新上海迪士尼不让带食物的观点,这里爱上旅行希望能帮您找到想要的上海迪士尼回应禁止自带饮食答案。

来源 / 中国青年报、人民网

继2018年3月上海迪士尼乐园因“1.4米儿童票不合理”被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法官刘德敏告了之后,今年3月,上海迪士尼乐园又再次因为“禁止自带饮食”被华东政法大学大三学生小王告上了法庭。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日前从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获悉,该案尚在审理中。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49条规定,人民法院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的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6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由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6个月;还需要延长的,报请上级人民法院批准。

令人尴尬、狼狈的“小桌子”

2019年年初,上海华东政法大学大三学生小王携带零食进入上海迪士尼乐园时被园方工作人员翻包检查,并加以阻拦。小王认为园方制定的规则不合法,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便一纸诉状将上海迪士尼乐园告上了法庭。

1月28日,小王花365元在网上买了一张迪士尼乐园一日游特价票,并于1月30日前往游玩。“在购买门票时,并未见到有‘禁带食物’等相关提示。”入园前,小王花了40多元买了饼干等零食,均为未拆封、原包装食品。但在入口处,园方工作人员将小王拦下,要求对其背包进行检查。

“当时,工作人员看到我带了零食后,先要求我把零食扔掉,态度比较强硬。”小王回忆道,“我不同意,他又说让我在入园处的小桌子旁吃掉或者寄存到附近的寄存柜里。”

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了解到,园方工作人员所指的“小桌子”,是很多前去迪士尼游玩网友的“痛”。在乐园入口处的这两张桌子旁,常常会有一些游客因不舍得丢弃携带的食物,不得不当场在这儿狼吞虎咽。园方工作人员推荐的“寄存柜”,一天的寄存费要80元。“我买的零食都没有这么贵,怎么可能舍得寄存呢?”小王说。

据悉,双方当时发生纠纷,小王拨打了110,“跟警方做了笔录。回来后,这件事情并没有解决。”此后,小王还拨打了12345和12315投诉热线进行投诉。“他们告诉我,‘禁止携带食物’这个规定是迪士尼乐园制定的,符合法律规定,我跟他们说这明显是违法的。后来也不了了之。”

在多次沟通、投诉无果后,小王委屈地在“小桌子”旁或是狼狈地吃下、或是扔掉了自己购买的零食,“没办法,毕竟对方很强势,而且购买的票不能退。”

多数消费者“敢怒不敢言”

回校后,小王在上海迪士尼度假区官网的“游客须知”栏中,发现了园方工作人员所说的“规定”:“不得携带入园的物品中包括食物。而在入园检查之前,我并没有获得任何相关的提示。”

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了解到,上海迪士尼刚开园时,“禁止自带饮食”的规定因受到公众广泛质疑仅停留在“禁止自带已开封、无包装饮食”阶段,当时上海迪士尼方面的解释是无包装、已开封食品存在食品安全隐患。

但从2017年11月15日起,上海迪士尼对入园游览的游客须知进行调整,比如规定“不得携带以下物品入园:食品、酒精饮料、超过600毫升的非酒精饮料”,这与过去允许携带原始包装、密封、未开封及不需任何加工或处理即可享用的食品相去甚远。在上海迪士尼游玩一整天,如果是夏季、人多排队的情况下,游客只能花20元在园区内购买一瓶可乐。

为了解社会公众对上海迪士尼乐园禁带食品入园的态度,小王和3名华政同学进行了调研。据小王介绍,调研结果显示,多数人认为,上海迪士尼乐园相关规定的目的是“提高园内餐饮业的创收,从而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019年3月5日,小王向上海市浦东新区人民法院提请诉讼,在诉状中提出以下诉讼请求:(1)要求确认上海迪士尼乐园禁止游客携带食品入园的格式条款无效。(2)请求上海迪士尼乐园赔偿原告损失,包括原告在迪士尼乐园外购买却因被告不合理规则而被迫丢弃的食品的费用,共计46.3元。

小王回忆,庭审从当天13点45分开始持续到17点左右结束。小王在调研中发现,很多消费者虽然表达了对上海迪士尼相关规则的不满,但提到“起诉”时,大家都选择“算了”“太麻烦”等选项,“经营者往往利用消费者的这种心理,钻法律的漏洞,侵害消费者合法利益。”

“我们希望通过这次诉讼呼吁社会公众更加关注自身权益,向不合理的制度说不。所以,不管这次结果如何,我们都不会怂,会将诉讼坚持到底。”小王说。

但据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了解,小王的维权路恐怕又是一场“路漫漫”的持久战。去年3月刘德敏诉上海迪士尼儿童门票标准不符合实际一案,至今尚未结案。当时,刘德敏也像小王一样获得了社会舆论和律师界的支持,但时隔一年多,该案件尚无下文。刘德敏告诉记者,后来江浙等省份的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联合约谈了一些儿童游乐场所经营者,对方承诺将同时以年龄作为优惠购票标准。但这一“对方”尚不包括上海迪士尼。

律师:大学生诉请有法律依据

上海博和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白树彩律师告诉记者,小王的诉请从法律角度来讲“有凭有据”。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7条、第11条、第16条、第26条、第40条都有相关可以遵循的法律依据。比如,消保法第26条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第11条规定,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白树彩说,上海迪士尼“禁止自带饮食”的规定,违反了消保法第26条第二款的强制性规定,应当属于无效条款或规定。对于小王不得不丢弃自带饮食而遭受的财产损失,上海迪士尼负有赔偿的责任,小王可以依据消保法第11条、第40条第三款的规定向上海迪士尼主张赔偿损失。

“小王的两个诉请,都有相应的法律依据,且提供了相应证据,从案件本身来说有据可依、有法可依。”白树彩说。

记者注意到,此前上海迪士尼方面在庭审中辩称,并没有强制消费者在园内就餐,消费者可以选择在园内就餐,也可以出园就餐后再返回园内,消费者是有选择的,其自主选择权没有被限制。

但小王的指导律师、上海市志君律师事务所律师袁丽指出,“出园就餐”同样有损消费者的权利。由于乐园面积很大,游玩项目较多。等到就餐时间,游客距离入口处已经十分遥远,此时游客若想外出就餐,必须原路返回至入口区域,用餐结束重新排队进入迪士尼乐园。

她认为,这是变相迫使消费者在游玩时间与出园就餐之间作出选择:消费者若不愿浪费游玩时间,就只能选择园内价格高昂的食物;若消费者选择出园就餐,就会严重浪费游玩时间。

此外,迪士尼方面还辩称,消费者可能会携带气味特殊或有安全隐患的食品入园,并且随意丢弃垃圾。因此,不允许携带食品条款,是“基于维护园内公共卫生安全而必须订立的条款”。

袁丽认为,携带食物本身不会当然导致公共卫生安全问题,被告不能因为潜在的卫生安全问题而限制消费者权利。同时,“禁带食物”不能避免所有潜在的卫生安全问题,因为迪士尼园内同样存在气味奇特的食物,游客也可能丢弃园内食品垃圾。

人民网四问上海迪士尼:翻包、“双标”凭什么?!

经查,美国和法国的3家迪士尼乐园并没有禁止消费者携带食物进园的规定。凭什么欧美地区可以带食物,亚洲就不让带?上海迪士尼禁带食物的强制性规定是否侵犯游客权益?翻包检查的行为合法吗?为此,人民网记者到上海迪士尼实地探访,并采访了游客、中国消费者协会以及相关专家、律师等。

一问:凭什么搞“双标”,欧美带得亚洲就带不得?

迪士尼在全球有六大园区。据媒体报道,欧美迪士尼并无禁带食物的相关规定。上海迪士尼开园之初也没有对自带食物有严格规定。2017年11月15日,上海迪士尼才新增规定:“不得携带以下物品入园:食品;酒精饮料;超过600毫升的非酒精饮料……”

2019年年初,上海华东政法大学大三的学生小王携带零食进入上海迪士尼时被园方工作人员翻包检查,并加以阻拦。小王认为园方制定的规则不合法,导致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侵犯,将上海迪士尼告上了法庭。

去年,迪士尼还因为儿童门票优惠政策搞“双标”,被家长刘德敏告上了法庭。事情起因是刚满10岁的女儿到上海迪士尼乐园游玩,却因为身高超过规定标准被要求补买门票。刘德敏认为,按照身高标准收取门票费用不合理,而且迪士尼在其他五家乐园采取儿童年龄为标准制定门票优惠政策,在上海乐园则采取身高标准,这是典型的“双标”模式,属于歧视性政策。

“这不是赤裸裸的歧视吗?”有网友表示。小王的指导律师、上海市志君律师事务所律师袁丽也在接受媒体采访时指出,迪士尼乐园的“双标”做法,涉嫌对亚洲地区的歧视。

中国消费者协会专家委员会专家邱宝昌律师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表示:“上海迪士尼引用的所谓国际惯例只是引用了对这企业有利的,而对消费者有利的没了!选择性的引用,这并不是国际惯例。”

北京紫乾律师事务所文体法律部主任危羿霖认为,上海迪士尼关于禁带食物的规定,就是单方限制消费者权利的霸王条款。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法》明确规定,“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

二问:凭什么强制翻包,游客隐私权如何保障?

13日上午,人民网记者在上海迪士尼实地探访发现,游客被强制翻包检查的现象依然存在。

记者点击进入上海迪士尼官网上的“行前须知”,并没有看到任何关于禁止携带食品的说明提示。官网首页最下方乐园须知中确实有相关禁带食物的提示。在手机购票时,在页面的最后才看到相关提醒。

记者在距离安检约50米的售货亭背面,发现一块公示牌,绕过售货亭,能看到不能携带入园物品的具体规定。如果是迎面走来或者离开,很难注意到该公示牌。

上海迪士尼回应禁止自带饮食 上海迪士尼不让带食物(图1)

售货亭后的公示牌

入园第一道关卡是检查随身携带的物品,每个安检台都配备了1至3名工作人员,游客依次将包包和物品放在检查台上接受检查。入园前,记者的包内放有一个面包,一块巧克力,半瓶矿泉水,工作人员单独将面包捡出,要求吃掉再行入园。

因随身携带了一大袋包括寿司、面包等食物,一家四口只能站在安检边上,狼吞虎咽吃掉尽可能多的食物。父亲一边吃一边叹息说,第一次来乐园,并不知道禁带食物的规定。刚在地铁口买的食物就这么扔掉,太浪费了。

“你们凭什么翻我包,这侵犯我个人隐私权。”因携带了好几袋面包无法进入下一个安检环节,一名游客表示强烈不满。工作人员只是机械回复:这是我们的规定,请配合。另一名同行游客拍摄下该画面,被工作人员盯住并反复强调侵犯了他的肖像权,要求游客打开拍摄画面,并删除相关内容。

上海迪士尼回应禁止自带饮食 上海迪士尼不让带食物(图2)

翻包安检现场

上海迪士尼回应禁止自带饮食 上海迪士尼不让带食物(图3)

游客在安检旁吃掉刚买的食物

游客张先生告诉记者:“我认为是对亚洲人的歧视,因为在欧美是不翻包的。”

危羿霖认为,经营者是没有权利去对游客做翻包检查的。根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相关的规定,这是一种侵权行为。

邱宝昌认为,“上海迪士尼为了防止自带食物而对游客翻包检查的做法涉嫌侵害了消费者的人格尊严和个人隐私权。”什么情况下可以搜?“如果怀疑消费者包里有其他东西,首先可以报警,让警察依职权来搜;第二,可以安检。安检是一种扫描,但不是搜查,不是把包打开。而上海迪斯尼是把游客的包打开,一件一件地看。”

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经营者不得对消费者进行侮辱、诽谤,不得搜查消费者的身体及其携带的物品,不得侵犯消费者的人身自由。”

三问:禁带食物是为园区卫生?园区出售的饮食就没气味?

4月23日,上海华东政法大学学生小王诉上海迪士尼案开庭审理。据媒体报道,在法庭上,被告辩称消费者可能会携带气味特殊或有安全隐患的食品入园,并且随意丢弃垃圾。该条款是基于维护园内公共卫生安全而必须订立的条款。

对此,邱宝昌认为,针对园区卫生,迪士尼可以多设置垃圾桶,对游客进行引导等等。不能因为游客增加了乐园的保洁负担,就把条件强加在游客身上。

有网友指出,“迪士尼坚持这个做法,恐怕不是所谓的卫生担忧,而是谋求利益最大化。因为卫生担忧根本不值一驳,迪士尼自己也卖饮食,一样会产生垃圾”;“之所以不这么做,最好的解释是,在园内卖高价饮食挣钱更多。”

记者入园后发现,基本每隔几米就有销售食品饮料的餐车及店铺,一瓶矿泉水标价10元,一瓶可乐20元,一支冰淇淋40元,爆米花35元一盒。

上海迪士尼回应禁止自带饮食 上海迪士尼不让带食物(图4)

餐车食物价格 矿泉水10元一瓶

上海迪士尼回应禁止自带饮食 上海迪士尼不让带食物(图5)

三明治80到85元不等

在园区餐厅,不少游客正在用餐,一个面包售价25元到35元不等、一个蝴蝶酥30元、一份三明治套餐80元到85元一份、慕斯蛋糕58元到108元不等。

“园区内餐饮是比较贵的,消费者应该有选择是否要在园区内部进行消费的权利。”中国消费者协会法律与理论研究部主任陈剑向人民网记者表示,上海迪士尼作为中国内地唯一一家迪士尼乐园,利用了其在中国的特殊地位对消费者进行了限制。陈剑认为,企业自主经营权不能建立在剥夺消费者权利、限制公众利益的基础上来进行。制定格式条款时,要考虑经营者和消费者双方利益的切分点到底落在哪儿才能公平合理,是否能符合社会对于公平合理的普遍认知。“明示的规定并不等于合理,若明示的内容影响了公共利益,显然不合法。不能因为经营者的私利要求消费者让渡相应的权利。”

对于消费者质疑上海迪士尼园区餐食定价偏高的问题,中国消费者协会副秘书长兼新闻发言人董祝礼认为,企业经营者有自主定价的权利,但经营者的自主权是有条件的。“有两个维度需要考量。第一,定价和它的成本比例是否合理,是否有暴利成分?第二,自主定价是否影响到了公平公正的市场秩序。”

四问:谁来纠正迪士尼的“双标”行为?谁来保障消费者权益?

上海迪士尼“禁止游客携带食品入园且要翻包检查”一事发酵数日,消费者呼吁相关监管部门调查回应。

13日下午,记者登录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其投诉举报板块提示拨打021-12315热线。接线人员表示已记录了情况,说7个工作日之内处理。

针对消费者维权,有律师建议,由于经营者损害众多不特定消费者,不仅仅是小王一个人,可由相关的消费者保护组织发起公益诉讼。

危羿霖表示,2014年2月,最高人民法院明确认定“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这样的条款是无效的。希望上海迪士尼被诉案能够推动相关权威部门确认“禁止外带食品与饮料的规定”此类条款的无效。

危羿霖指出,具体的监管细节,比如安保检查,基本上各个地区针对这种公众场所的活动,都有相应出台的监管规定。但是,在实施细则上,对于这种霸王条款或一些不合理的规定,行政处罚责任还有待进一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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